(和解中)买二手住宅却变成公寓
投诉者情况
姓 名 梅先生 电 话 189***757
地 址 成都市 email 5329***
投诉类别 房产家居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 地 址 武侯区
联 系 人 王* 电 话 177***416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贝壳找房APP平台,不实宣传、发布,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9号2栋3单元1房屋信息,宣传、发布房屋带有花园信息的住宅诱导消费者,以房屋规划用途属性为住宅且属于违章建筑等的情况,欺骗诱导消费者签订了完全违背购房者意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欺诈消费者。
平台中介公司人员王*,杨**及合同签订人员李**于2022年8月27日晚上7时左右通知我(购房者)本人到武侯区万兴路与聚荟街交叉口的同昭大厦3楼304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于是我(购房者)在没吃晚饭的情况下从郫县赶车几个小时大约10点左右才到同昭大厦贝壳签约中心,饥累交加。到的时候才知道是通知卖家,通过视频连线卖家,同时投影仪投影合同的方式网上签订合同。合同模板等均由中介公司提供。在合同模板投影前中介公司人员并未对房屋具体规划用途属性情况以及相关违章建筑情况以及相关不利因素进行阐述并向购房者说明,有意隐瞒上述房屋情况,欺诈消费者。
在签订合同前中介方称有全称录音录像,投影合同时,中介公司合同签订员故意跳开房屋规划用途属性,快速跳过并按房屋本来的公寓性质勾选了存在误导为住宅的该项。该房屋使用属性选项存在严重误导,购房者认为该房屋规划使用用途为住宅。存在故意作假、隐瞒房屋规划用途让购房者认为是该房屋规划用途为住房的目的,欺诈购房者。
同时在签订合同前期及当时,中介公司人员从未向购房者如实说明该房屋存在违规搭建,违规占用公共绿地的情况,属于违章建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故意隐瞒该房屋的违章情况。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及知情权,欺诈消费者。
签订该存量房买卖合同后中介公司仍未向购房者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一切情况,并未将该房屋的一切资料给购房者查看,同时不断推动该合同履行。在该合同网签备案的时候,中介公司按照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用非消费者电话号码冒充消费者擅自备案,且该合同与之前在某中介签约大厦签订的合同存在巨大差异。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中房屋规划用途项目清晰明了,各项内容用词规范表达清晰。但之前在某中介签约中心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规划用途属性存在重大误导且条款存在诸多问题。由此可知中介公司为达到让购房者不知道该房屋正真规划用途的目的专门提供了存在巨大误导房屋规划用途的合同模板,但为了促成该房屋交易能通过房屋买卖系统又重新按成都市存量房合同范本重新编制合同并以消费者名义备案、审批、上报以至备案审批通过。存在巨大作案目的阴阳合同,欺诈消费者。
该合同签订后购房者支付了买方全部中介费用两万零六十元,以及卖方中介费壹万壹仟捌佰元,以及卖方中介包管费五千元,总计共费用七万零六十元。卖方签下收到定金五万元收条。之后中介公司继续隐瞒推进合同进程,于2022年10月22通知买卖双方到武侯区政务中心过户,卖方同意2022年10月25日去过户,在2022年10月24日我(购房者)提出合同期限已过要求解除合约,退还定金及中介费用,卖方不同意,协商无果。
现有证据 存量房买卖合同,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宣传图片,现场照片
投诉请求 请求对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该合同予以撤销,中介公司及卖方退还购房者全部已付款。相关违法企业及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金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回复四川消费网内容如下:
2022年11月4日10:59四川消费网回访:中介只来电了解了情况,目前没有进展。
四川消费网(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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