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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补助协议,2022年种粮大户承包100亩以上补贴多少钱?土地流转补贴归谁?
2、补助协议,征拆维权 - 以逾期未缴安置房预付款为由未给予救济,合法吗?
补助协议,2022年种粮大户承包100亩以上补贴多少钱?土地流转补贴归谁? ♂
年种粮大户承包亩以上补贴多少钱?土地流转补贴归谁?
乡村振兴需要人才。近年来,很多返乡创业的人,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承包农村大量闲置土地用于种植粮食,对此,国家还有补贴。那么,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是怎样的?承包亩以上补贴多少钱?土地流转补贴归谁?
一、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承包亩以上补贴多少钱?
由于我国各地地理、气候以及经济条件不一,所以补贴范围、标准都会有所不同,以下为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地区年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浙江绍兴越城区
根据《年越城区粮油生产保供扶持政策配套实施细则》,补贴申报对象为:全年稻麦复种或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上种植的果树、苗木地块)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奖励标准为:对全年稻麦复种或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上种植的果树、苗木地块)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亩以上的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元种植补贴(其中再生稻、早翻早每亩补贴元)。种植早稻,并积极应用翻耕灭蛹、性诱剂、杀虫灯、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的,再给予每亩元补贴。
根据镇(街道)上报的规模种粮面积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抄报区财政局,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对早稻种植超过亩的大户给予每人万元奖励。
、重庆
根据渝农发〔〕号文件内容,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元/亩。
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
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亩(含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种粮食作物)。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
、浙江瑞安市
月日,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抓好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瑞农〔〕号),加大粮食生产补贴力度,规模种粮大户补贴对象为种粮大户。
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亩(含)以上,按照其种植面积早稻每亩补元,其他稻麦每亩补元。全年水稻、大小麦复种面积达到亩(含)以上且加入联合社,按照种植面积另给予每亩元补助。
、衢州市
年月日,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年衢州市级种粮补贴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种植早稻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再补贴元。
()补贴范围
衢州市区:包括柯城区、衢江区、十里丰农场管辖范围内(属衢江区)的种粮耕地(在建的土地整治项目区块不列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
种植早稻面积亩以上的规模种粮大户。
()补贴标准
种植早稻亩以上的规模种粮大户,按早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再补贴元。
二、土地流转补贴归谁?
谁种粮,补贴就归谁。但是在实际的土地流转中,可能会存在纠纷。所以,需要在流转合同中,对于双方对粮补等国家补贴的归属进行明确的约定。约定不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总的来说,年种粮大户亩以上是可获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等,补贴标准各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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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拆维权 | 以逾期未缴安置房预付款为由未给予救济,合法吗?
征拆补偿,依法有据,应依法维权。
案件回放
因区号地项目建设需要,福建省市相关部门于年月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并发布征收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陈的房屋位于市区街道村,建筑占地面积.㎡,总建设面积.㎡,单层框架结构,无土地房产权属证明。陈的房屋位于上述项目的征收范围内。月日,陈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签订《市城市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决定书》,约定陈的被征收房屋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为.万元。该协议书还约定陈在年月日前应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完成搬迁,并交付拆除。该协议签订后,房屋征收部门向陈支付了补偿款。后区改造指挥部作出《区改造指挥部茶叶综合体项目房屋征收专题会议纪要》,对住房困难及无房户申请救济安置、安置房源等问题作出规定。且还向陈出具《承诺书》,陈户在区号地范围内建设的无产权房屋已按文件精神签订了违法建筑拆除补助协议。根据上述的会议精神,陈基本符合无房户救济安置的条件。可以在小区内按经济适用房价格(结合楼层差)优惠购买安置房,享受优惠价的面积为㎡。
区改造指挥部和房屋征收公司共同发布通知,通知陈到房屋征收公司预选安置房,逾期未选则视同陈放弃优惠购买安置房的权利。陈向区改造指挥部、街道办和房屋征收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搬迁交付拆除,按规定签订安置协议,逾期视同放弃享受无房户救济安置的权利,所预选安置房源自动取消,该无产权房屋交由相关部门自行处理。陈和案外人等想街道办信访,要求解决其无房产享受优惠价安置房问题。街道办受理后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确“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不低于购房总价%缴,若逾期未缴,一律不再享受救济政策”,故案外人等户无法享受购买救济保障房政策。陈不服,向区相关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区相关部门受理后作出《区相关部门关于案外人等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书》,维持街道办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案外人不服,向区相关部门提出信访事项符合申请,区相关部门作出《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维持区相关部门作出的复查意见书。陈未提出复核申请。
陈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陈于年月日请求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上述《承诺书》承诺的义务,市相关部门转街道办于年月日作出《不再受理告知书》,以陈逾期未缴纳安置房预付款不再享受救济政策为由,作出不再受理的决定。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市相关部门立即作出给予陈在小区内按经济适用房优惠价格购买面积为㎡安置房的具体行政行为。后经法院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市相关部门针对陈的请求作出处理。
京尹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本案中,陈诉请市相关部门作出给予其按经济适用房优惠价格购买安置房的具体行政行为,即请求市相关部门履行给予陈救济安置的法定职责,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已查事实,已明确向市相关部门提出了履行给予陈救济安置职责的申请。且法院于年月日向市相关部门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后,市相关部门也已知悉陈向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因此,对于陈向市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的事实,应予以确认。
市相关部门具有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其作为成立区改造指挥部的行政机关,具有陈请求的给予救济安置的法定职责。市相关部门的工作部门将陈明确的履职申请作为信访事项处理,市相关部门知悉陈的申请后未对陈的申请作出处理,其行为属于拒绝履行法定职责。市相关部门应针对陈的请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查明事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京尹律师提醒
行政机关具有征收补偿的法定职责,具有对被征收人给予救济安置的法定职责。上述案例中,行政机关已承诺被征收人给予救济安置,却以逾期未缴纳安置房预付款为由,不再享受救济政策,其行为属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被征收人若遇到此情况,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京尹律师提醒:相关法规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如果身边有人在拆迁中权益受到损害时,拆迁户应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把握维权黄金时间,最大化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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