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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备案合同,你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了吗?具体该如何备案?速看>>>
2、报销合同,明明符合理赔条件,却被保险公司拒赔并终止合同,是不是被坑了
备案合同,你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了吗?具体该如何备案?速看>>> ♂
你的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了吗?具体该如何备案?速看>>>
买房、租房、装修、买车、参加校外培训,我们生活中方方面面都离不开合同。
为从源头上减少合同领域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使用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进行备案,成了部分企业的必要流程,如果缺少这一流程,企业就会受到相应处理。
什么是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如何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跟小布一起来看看吧~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什么是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示范文本,是指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单独或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供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照使用的合同文本。
什么是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们在办理水、电、煤气及贷款、保险事宜时签订的填空类合同大多属于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
什么是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法定九大类行业及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行业经营者,在开始使用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将该合同样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规范合同格式条款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合同领域消费纠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企业经营者
我怎么判断自己的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专业解答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需要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只有九大类行业及省人民政府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进行备案。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旅游合同;供用电、水、热、气合同;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旅客运输合同;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校外培训合同等九大类行业经营者应当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哪些企业不需要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上述法定九大类行业及省人民政府规定行业的经营者,不使用格式条款合同的,无需进行备案。
企业经营者
我是这九大类行业经营者之一,我要找哪个部门,在哪里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专业解答
我市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由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大家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备案。
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的主管部门是哪里?
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法定九大类行业及省人民政府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向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应当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的企业去哪里备案?
应当备案的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应当进行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的企业怎么备案?
我市应当备案的企业,可法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地区选择“舟山市”,搜索“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点击“在线办理”即可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提交合同材料,并按流程操作完成备案。
企业经营者
我已经提交备案了,我要怎么查询备案进度?另外,我有个朋友嫌麻烦不想备案,可以吗?
专业解答
“浙江政务服务网”就可以查询进度,如果符合应当备案条件但不备案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已提交备案企业怎么了解备案工作进度?
已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备案企业,可登录本企业法人账号,查询备案工作进度。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提示已备案企业是否完成格式条款合同备案。
应备案企业未备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如果符合应当备案条件但不备案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来源丨舟山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丨任逢时
报销合同,明明符合理赔条件,却被保险公司拒赔并终止合同,是不是被坑了 ♂
明明符合理赔条件,却被保险公司拒赔并终止合同,是不是被坑了
在现实生活中,保险拒赔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因为投保人购买的保险跟自己所发生的“风险”不对称;有的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保险公司会在免责条款中写明;还有可能是因为投保人没有如实的健康告知等等原因。
今天介绍的一份案例就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免责风险
作为投保人来说,我们购买一份保险,就是为了防止以后风险来临的时候,能依靠保险减轻家庭的分担,购买初心都是好的,但还是要提醒一句,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要为了熟人的面子,或者只听取保险代理人的一面之词,就“糊涂”的购买保险,一定要询问清楚自己购买的是什么保险,哪些保,哪些不保,如果遇到模棱两可的条款时,一定要弄清楚!一定不要“得过且过”,一时的省事,其实都为以后埋雷!
案例回顾:这个案例我想大家一定有几个疑问:()首先保险公司为什么在投保的时候没有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等到出险了才会进行相关的调查。
()这个案例中的事件,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你是杜女士的家人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购买的保险应该注意什么内容
下面我就来通过这个案例回答大家关于保险的一些通用知识
()首先,我国保险公司采用的是“宽进严出”的投保机制
以客户最大诚信为原则,客户根据保险公司险种的问卷内容,填写相关的情况说明,如果客户有所隐瞒,自然是客户过错在先,保险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条款,解除合同,严重的情况甚至可以起诉。
我国《保险法》遵循的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属于询问制,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合同后,最长两年期限内,如果未发现相应问题,不得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但对于 年不可抗辩条款,不适用于责任免除条款。也就是说,如果杜女士没有多囊肾,就算高血压病史是在投保之前出现的,保险公司也必须进行赔偿,但因为多囊肾是先天性疾病,即使尿毒症达到了理赔条件依然是不赔的。
()那么对于杜女士的情况,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吗,也有,不过要看是否能抓住关键点
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也就是说,如果杜女士当初购买这份保险的时候,业务员没有向杜女士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但这点如何证明就是关键。
根据我处理这类案例的经验来看,如果杜女士一口咬定当时办理的保险业务员没有进行相关的说明,在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争取到全额保费的退还。因为毕竟投保余年,无论是谁也记不清当初投保的情况,而对于举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有举证的义务。
那如果杜女士能找到当初办理保险的业务员,并且该业务员承认当初没有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那么获得理赔的机会就很大。这里不单指的是口头告知,签字也是很重要的一环,如果杜女士不是本人签名,就足以说明杜女士没有看到相关条款内容,可以当做直接证据使用,那么保险公司必赔。
相关案例佐证年沈女士在太平洋购买了人身和重大疾病保险,年沈女士因怀孕检查出罹患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经查,沈女士投保前有过敏性紫癜(又称自限性急性出血症,是一种侵犯皮肤和其他器官细小动脉和毛细血管的过敏性血管炎,引起血管炎。)以隐瞒病史为由拒赔。
沈女士表示当初是经做保险的朋友刘某购买该款保险,并告知刘某有过疾病史,但刘某说没关系,不用填写此内容,并由刘女士填好投保单,让沈女士签字,所以沈女士并没有仔细看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就签了名。
沈女士于是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一审判定保险公司支付沈女士万元保险赔偿金。
所以如果能证明是因业务员误导、代签字、没有进行提示和告知的义务,连带的就是保险公司过错在先,那么杜女士就有机会翻盘。
这里要引申一下,线上和线下投保保险在这里的区别关于线下投保
我们也能经常看到因为保险业务员因不专业,不规范对客户造成条款误导、利益诱导、未尽提示义务,甚至代签字的情况导致客户因不了解合同内容最后造成理赔纠纷。但大家要注意,这种行为虽然可恶,但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因为这种行为是证明保险公司有过错在先最有力的证据,加上保险法条款明确指明,对于有模棱两可或者责任划分不清又或者需要进行司法解释的内容都要以保障投保人利益为优先,所以就导致了保险公司呈现“弱势”的局面。面对这种局面,无论客户是不是带病投保,是不是想全额退保,是不是理赔缺少一些理赔条件等情况,只要通过司法途径,保险公司败诉几乎可以达到%以上。
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出现很多别有用心的人说能够帮助保险客户“全额退保”的依据。但即使能做到,也并不是免费的,往往要收取客户一定的手续费,并且银保监会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行为,出具了相关惩罚性的措施。
关于线上投保
因为线上投保并没有保险业务员参与的直接证据,在合同签订上也没有保险业务员相关的体现,所以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的合同,客户签字就默认客户已经阅读了相关条款内容并需要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所以网上投保,基本上就是一是一,二是二,没有更多缓和,争取自身利益的机会。
我所要说明的是,成也业务员,败也业务员。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投保,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还是绕不开需要一位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
另外通过这个案例我给大家延伸下报案前应该怎么做才是合理的对于杜女士的遭遇我也很惋惜,但触发免责条款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但如果杜女士有经验丰富的保险代理人服务,这个案例可能就会改变拒赔的结果;当然如果客户也懂得这些流程,也可能会改变结果。
()住院前,告知保险代理人
有经验的保险代理人要嘱咐客户,就医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如果知道检查结果在没有医生写进病历之前,可以和医生协商,写哪些内容会影响保险的理赔,想些办法做做医生的工作。
()拿到住院病历,保险代理人的职责
拿到确诊病历后,要比对购买合同当中对于相关疾病的理赔要求,看看是否符合理赔的相关条件,有些情况保险公司要求做额外的检查项目,但医生并不一定觉得是必要的,所以要及时补上。
()另外就是看是不是要申请理赔,预估保险公司的核赔结果
对于这个案例的杜女士,如果病历已经形成出现了先天性疾病的情况又没有办法更改的情况下,我们要判断保险公司的核赔结果。对于先天性疾病一旦确认,保险公司知晓之后就会终止合同退还现金价值,这个是在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说明的。很多客户不管什么情况,也不找人好好看看,就直接向保险公司提交材料,就如案例中的杜女士,结果不赔不说,还被终止合同只能退还现金价值。
所以说并不是出了险就一股脑找保险公司要赔偿,不懂就找个专业的咨询下,如果杜女士先找专业人士,比如我,那么我的建议就不会让杜女士拿着这样的病历去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我可以给杜女士两个选择建议:第一,想办法修改病历,可以直接拿到理赔款;
这个上面已经说了,自己想办法,就不多叙述了!
第二,这次不申请理赔,让保单继续有效,等触发身故责任再申请理赔。
在第一条建议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第二条。
因为重大疾病的治疗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就看心理状况和经济能力。惜命的有钱的肯定能治好;不管惜不惜命,没钱治疗往往是压垮生命的最后一根草。而杜女士这款保险包含身故责任,而身故责任需要的材料比重疾的简单很多,并不需要看病历。只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就可以触发身故理赔的机制。
案例佐证
年我就帮其他客户处理过类似的情况,不是在我这购买的保险,客户的母亲因罹患心脏病很严重,也是在病历上出了问题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我记得上面写的是患有高血压病史十余年!后来找到我,问我怎么办。对于已经这种情况无力更改病历结果的情况下,我询问了客户母亲的身体状况,回答情况不太好,可能还有-年的时间。我就建议保留这份保单,等身故在申请理赔。过了一年多,客户又交了一期保费之后的几个月,客户的母亲病逝,我让客户拿着相关材料到临近城市该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申请身故理赔,一周后顺利拿到理赔款。
为什么要到临近城市的营业网点,是因为该客户在母亲确诊患病的时候曾多次到该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申请理赔被拒。对于理赔员来讲已经对该客户有了印象,也知道了事情的经过,所以以防有拒赔的可能,我就让客户到临近城市的营业网点去申请。
本次案例对于我们客户的启示即使按照上面的例子维权成功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所以我们一定要提前把隐患消除掉。
保险不是纸不要购买完之后就扔到一边就不管不问,等到风险来临的时候才发现买的不是保险而是一个定时炸弹。所以对于购买了保险的人,一定要拿出来看看,对于管什么、不管什么,健康告知是怎么填的,有没有不相符的情况,有保障缺失要适当的进行补充,对于保险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明确。
比如案例中的杜女士,对于每月元的治疗费用压力是非常大的。如果杜女士即便没有因免责条款赔偿了,按照杜女士的年龄和所缴纳的保费推算,应该是万的保额,只不过能维持一年多一点的透析费用,一年之后怎么办?杜女士难道就光是住院透析的开销吗?经济收入是不是就没有了!家里人还要陪护吧,收入也会受到影响吧!即便杜女士这次挺过来了,拖着一副病殃殃的身体还能干什么工作?康复期靠什么生活?里外里的损失是非常大的!如果杜女士购买了相关的医疗险不是因为先天性疾病,起码住院治疗的费用可以大部分的报销,重疾险赔偿的钱用来弥补家庭损失,这样是不是就可以挺过来了!
所以通过这个案例,我是想让大家知道,不同的保险作用是不同的:
重大疾病保险是弥补因为疾病造成的经济收入损失,这个案例来讲是补贴家用和以后生活的!不是用来管治疗费的,保额高点还能有点作用,真要几十万的治疗费,你的重疾险保额万够用吗?
医疗险才是应对住院治疗花销的,不要舍不得一年这几百块钱,真要是涉及大额治疗费用,真就是救命的!
依照这个案例,真诚的希望大家重新审视下已经购买的保险,有缺失的建议赶紧补足,重疾险+百万医疗险才是基本的配置,光有其中一个都不足以应对案例中的情况;保额不够的趁着身体还行,就考虑加保。
对于想要购买保险的人来说保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金融产品,在投保前险种的选择、投保的要求、保障中的产品保障责任和理赔过程中的流程都涉及很多的要求。
对于投保前的险种选择:保险是合同,关注的重点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内容,而不是保险公司的大小和品牌。保险真就不是“一分钱一分货”的商品,盲目的追求品牌就是在缴智商税!
对于投保的要求:别跟保险公司耍心眼,我国的保险投保要求其实还算比较宽松的,问的就答,不问的也不用说。但并不是说该客户履行的义务就可以打马虎眼。随着时代的进步,医院、体检机构、个人健康数据、医保卡使用情况等等之后都可以互联互通,想要符合保险公司的投保要求是越来越难。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些可以收集到个人数据的东西。
产品保障责任:买保险一定要看清保险管的是什么,不管的是什么,不管的内容如何利用其它险种进行弥补,要记住没有一款险种是什么都管的,也没有一款险种能管我们一辈子的,千万不要等用的时候发现这不管,那不报的,真到那个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
理赔过程中的细节:保险理赔是一种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度,需要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哪个环节出问题都有可能导致造成不利于我们的结果,所以一定要重视每一个环节。
()医生写病历的重要性保险理赔的核赔是以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历为核心依据,但只要是人干的事,就难免会有遗漏和疏忽。所以在医生写病历的时候一定要当时看清楚医生都写了什么内容,对于理赔不利的词语一定不能有,比如这个案例中杜女士的遭遇,如果病历中没有多囊肾的字样,就不会导致拒赔。我还见到很多的案例都与医生写的病历有关,比如意外事故造成的,对于意外险理赔,一定要在病历上有“意外”的字样;另一个案例是,投保才年,病历上直接写明具有高血压病史十余年,你觉得保险公司能赔吗?所以这点非常重要,医生写与不写就在一念之间,可能我们提前告诉医生就会省去很多麻烦;一旦医生自我发挥,就会给我们理赔造成非常大的困难,所以去医院治疗一定要重视医生写病历!
()重视保险专业人员的作用无论网上对于保险代理人或者经纪人都是什么想法,总体结果依然是利大于弊!你先问问你自己是否能承担的起保险涉及到的各种环节,无论是保险的条款解读,还是险种的选择,还是理赔方面的内容。如果不能,奉劝你还是找一位专业的保险人员,不仅省去你很多麻烦,他们的经验和专业性也直接决定你购买的保险是否真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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