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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种合同,千亩樱桃林“消失”追问追责不能少 ♂
千亩樱桃林“消失”追问追责不能少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从上世纪年代开始种植樱桃,获得了不错的效益。年,聊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给所属各县都下达了造林绿化任务,冠县借此机会发展经济林,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大力扶持发展樱桃产业栽培。年,在东古城、北馆陶两个乡镇就新增了几千亩大樱桃。如今年多过去了,记者前不久去冠县采访,发现那里很多原本应该有樱桃树的地方,樱桃树都不见了。(月日 央视网)
地占了,钱花了,但在基本农田上栽种的樱桃树却没了。作为全国三大知名樱桃主产地之一,冠县不仅具有种植樱桃的良好自然条件,还有比较成熟的栽培技术和管理经验。然而,就是在这么好的条件,这么大的优势面前,当地栽种的多亩樱桃树却大面积死亡,损失一大半,这让人察觉到事件背后的种种不正常。
财政的多万元都已花出去了,却几无成果,无疑令人心疼、遗憾和愤怒。当地有关方面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有几个明显的严重问题亟待追问。
其一,到底是谁决策在基本农田种樱桃?固然,年在聊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时,向包括冠县在内的有关县区下达绿化造林任务,但这却不是当地占用基本农田的理由。聊城市在下达任务时,明确要求依法行事。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由此可见,冠县决定在基本农田栽植樱桃,违法占地、乱作为的痕迹明显,不能不查。
其二,到底是谁决定把栽植任务承包给两个“门外汉”企业的?面对两个成立不久,没有樱桃种植经验的公司承包项目的事实,当地一副镇长说时间长了记不清了。这存在两个疑点,一是当事的副镇长没有说实话的嫌疑很大,要么是自己失职不敢承认,要么是有难言之隐或替人隐瞒不敢说。二是作为具有良好樱桃种植传统和经验的地方,当地合格的企业并不难找,但有关人员或机构偏偏决定让一个新成立且没经验的公司,依靠网络和胡乱找当地农民种植,最后招致了大片樱桃树的死亡。此外,如此重大的种植承包合同,竟然没有对承包经营追责的条款。只有权利,缺乏义务,这份承包合同合法吗?种种不合理,很难不让人怀疑这个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勾兑的可能。
其三,严肃监管何在?大片樱桃死亡,有的田地已经改种庄稼,或荒芜一年多了,没有人来过问和补救,比如责令承包企业补种、罚款、终止合同等。就目前的信息看,这些显然都是缺失的,当地相关责任部门置身事外,失职失责明显。
有句歌词唱道,“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目前来看,这不仅适应于樱桃树的种植、管理,也同样适应于此次事件的深入查处。期待联合督查组能够从用地决策和监管失职等层面进行详细调查,给舆论更给群众、法纪一个合格的答案。(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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