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各位分享的是房费协议,何为合同负债?其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会计人入门必读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请点击本站其他相关内容,共同学习吧!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房费协议,何为合同负债?其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会计人入门必读
2、房费协议,因资金困难长春睡狮地产拖欠租金,房东想收回房子却犯难
房费协议,何为合同负债?其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会计人入门必读 ♂
何为合同负债?其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会计人入门必读
合同负债是一个会计概念,在我国最早源于年月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合同负债是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应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劳务的义务而确立的一项负债,其中对于“已收”客户对价的部分,其实是新准则下对预收账款进一步细分的替代科目。
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劳务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合同负债;企业向客户转让相关商品时,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税的,同正常销货一样进行相应的处理。
合同负债和预收账款存在区别,主要表现在:确认预收账款的前提是收到了款项,确认合同负债则不以是否收到款项为前提,而以合同中履约义务的确立为前提,即不管款项是否已经被企业预收,如果能够认定合同中规定的履约义务确已产生且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应对此确认为合同负债。
为此,如果收取的款项不构成交付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履约义务,则属于预收账款;反之,则属于合同负债。
例如:我们生活中酒店业务,对于酒店收到客户预交的房费款属于合同负债,但收到客户预订房间的定金则属预收账款。
总结合同负债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够替代原来的预收账款,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对于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义务的预收账款,改用合同负债进行核算。但是预收账款也未完全消失,对于未确立合同义务的预收账款,仍使用预收账款进行核算。
房费协议,因资金困难长春睡狮地产拖欠租金,房东想收回房子却犯难 ♂
因资金困难长春睡狮地产拖欠租金,房东想收回房子却犯难
年月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报道了鹿女士通过长春睡狮中介公司租了一年的房子,但因家里有事,鹿女士提前解除合同,并承担了一个半月的违约金,剩余的元租金却始终未返还。长春睡狮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先生表示,复工后会将租金转给客户。 (点此回放)
据鹿女士称,睡狮公司月日已复工,但租金仍未退还给鹿女士。
月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又收到另一位房主金先生反映睡狮公司拖欠三个月的租金未支付。
另一位房主反映睡狮中介公司拖欠三个月租金
金先生介绍,年月日,他和睡狮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协议。把位于绿园区万嘉花园的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租期为一年。从今年的月份开始,睡狮公司就未向金先生支付租金,直到今年月份,已经拖欠他三个月的租金。
“正常我们的合同月日就到期了,我就可以把房子收回了,但在今年月份时,睡狮公司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又找到了新的租户,两人签订了一年的合同,新租户把房费交给睡狮公司,但我没收到租金,现在房子到期我收不回来,因为有租户住,我问睡狮公司什么时候能收回房子,中介说等新租户这份合同结束,我不同意,睡狮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从金先生提供的房屋托管合同中注意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迟延转付当期甲方应得收益达个工作日的。金先生认为,睡狮公司严重违反了这条协议。
在金先生所说的这条协议下,还有一条约定为:本合同届满日前两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约事宜。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另行签署协议;如双方不续约的,甲乙双方合同到期办理解约手续,乙方如无法到期退房,合同进入顺延期,顺延期的月租金按原月租金上涨%,顺延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且顺延期到期后日期办理解约。
金先生说,被睡狮公司拖欠房租的房主们组建了个微信群准备维权,群内约有多人,有的被拖欠两千元,有的被拖欠三千元。
目前,金先生希望尽早收到被拖欠的三个月租金,拿回房屋的使用权。
睡狮中介:资金紧张,拖欠租金分期支付
针对金先生反映的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长春睡狮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王经理,王经理表示现在公司资金紧张,拖欠的租金以分期形式支付给房主。
“房主找我了,要把房子收回,我也跟租客协商,但租客不同意搬走,公司没有办法强行让租客搬离,合同上也明确写明,无法到期退房,合同进入顺延期,最多时间不超过一年,未支付的房费应该是两个月,月份的房费我们正常支付,、月份房费分六期的形式给房主,如果房主不同意,建议再等等,争取在月末前我们把所有问题解决。”
律师:房主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退房
针对金先生的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也咨询了吉林吉天行律师事务所沈继宇律师,沈律师表示,金先生与睡狮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到期日为年月日,且双方合同约定“乙方迟延转付当期甲方应得收益达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
金先生自述在今年月份的时候睡狮公司将房屋租给了新的租户,租期一年,租户已将房租交付给睡狮公司,但金先生却未收到租金。如金先生所述真实,则睡狮公司已经违约,按合同约定,金先生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虽然合同中约定了“乙方如无法到期退房,合同进入顺延期”,但睡狮公司在明知月日合同就到期,到期有可能无法续约的情况下,依然与租户签了一年租期的合同,其行为严重损害了金先生的权利,且在租户已经向睡狮公司支付房租的情况,睡狮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向金先生支付房费,金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睡狮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房费。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退房,承租人的损失可向睡狮公司主张。
分期付款支付房费,不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
另外,沈律师还介绍到,因长春刚刚经历近两个月的疫情防控紧急状态,睡狮公司提出分期付款支付房费的方式,可能会有里友疑问这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变更”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第条规定:“承租非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对其明显不公平,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引导当事人参照有关租金减免的政策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合同。”
睡狮公司是在长春本次疫情发生前的就将房屋租给了新房客,且收取了房客的租金,在疫情期间,金先生的房屋并未空置,所以,对于金先生的这套房屋,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睡狮公司应当将拖欠的房租支付给金先生。
另外,也提醒广大租房的朋友,在承租房屋时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核实房屋业务的身份信息,产权信息等,如果是从其他承租人手中租赁房屋,务必核对承租人与房主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重点关注租赁期限,避免因为房主与承租人产生纠纷而给自身带来损失。
后续进展情况,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将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王金金)
房费协议,何为合同负债?其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会计人入门必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房费协议,何为合同负债?其与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会计人入门必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