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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2、分地协议,村委会有权裁决土地承包纠纷吗?这2点让你少走弯路!(收藏)
分地协议,夜读|脚下沾满泥土 心中积淀真情 ♂
夜读|脚下沾满泥土 心中积淀真情
脚下沾满泥土 心中积淀真情
文/张世辉
岁月峥嵘,情怀如初。从毕业进入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至今,屈指算来已有个年头。在这年里,说起工作感受,如同各种调料洒在了一个锅里,什么滋味都有,让人回味和感受颇多。但让我感受最深的还是那段走过山路的日子。
记得那是在年,我被派往本市南部的一个乡担任司法所长。刚到工作岗位时,我心里既兴奋又忐忑,毕竟是新手,怕一时适应不了。不过随着环境的熟悉,我渐渐地放松下来,慢慢地进入了角色。
虽然那是一个山区乡,经济相对落后,但那里的人们却是非常的敦厚朴实。邻里之间有了矛盾纠纷,往往自行或通过村里就可解决,着实有了较大矛盾,到了乡里,通过我的一番说理调解,矛盾纷争通常都会消除和平息。
但是,我也遇到过尖锐不好调解的纠纷,并让我感到疑惑不解。
那是在年的深秋,该乡东边偏远的一个村的两个自然组之间发生了冲突和纷争。原因是由一块约有亩的山坡地引起的,该块地位于两个组的地界相邻处。两个组都声称对该块地拥有所有权,互不相让。这个组种了玉米,那个组则进行破坏;那个组种了小麦,这个组则进行强行收割。为此有两个组民还差点动了手,眼看一场冲突随时可能升级。村干部协调不了,便到司法所寻求帮忙。听了他的简单介绍后,我心想只要弄清地块的来龙去脉就好办了,就随着村干部到现场去。
到了村里,我才发现遇到了麻烦。
原来,到村民家中了解情况,需要往返于两个组之间收集证据、询问该事件的相关知情人。在山区,两个组的居住地却相距较远,从这个组到那个组要翻两到三道山梁,来回要步行走近二十里的山路。往往是早上到了这个组调查,直到中午才能找到两个人。调查完后赶到那个组时已是下午,而在那个组调查完后,则往往已是傍晚。
原本以为很快就会了解清楚的事,竟然好几天都没完成。对事情的预估不够,让我心里一阵的后悔。但胸前的司法行政徽在时时提醒着我,要守住刚参加工作时立下的誓言:既然选择了,就要无怨无悔,就要把青春献给司法行政事业。想到这些,我的精神就振奋了许多。
经过近一个星期的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后,在村委的协助下,我将两组人员召集到一起,并依据农村土地的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块土地权属提出了法律建议。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两个组的组民最终均表示认同,并很快签订了分地协议。一场土地纷争终于得以圆满平息。
事后,一些组民对我说,并不是他们土地少而非要这块地(他们每户的自有土地实际上完全够耕种),只是因为这些土地是他们前几辈人辛勤开垦出来的,里面有他们几代人留下的汗水,他们不能让这些土地从他们手上丢失。这时我才明白,平时谦诚相待的乡村人,在土地问题上为什么不愿相让。原来,这些脚下的土地已不仅仅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工具,这些土地还寄托着他们深深的情感和难以割舍的情怀。
就在这时,我的疑惑一扫而光。我忽然觉得他们就是我心中的那片厚实的土地,我则是根植于他们之中的一棵树。通过此事,我才更加明白,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更深刻地理解他们、融入他们,与人民群众真正在一起。
在之后的工作中,我又遇到了许多群众之间的纷争。但在处理过程中,在依据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我更倚重于情感上的说服,因为我明白他们的质朴与敦厚,都来自于脚下这片厚实的土地。他们只为了自己的无法割舍的情感而争。只要我常进村多到户,常到他们矛盾起因的现场去,那么这些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尽管山路会崎岖不平,乡村道路会很泥泞,泥土也会沾满我的鞋和裤边,但我也不会停止前行的脚步。因为我知道,当我的脚下沾有多少泥土,我的心中就会积淀多少真情。
(作者单位:河南省灵宝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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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协议,村委会有权裁决土地承包纠纷吗?这2点让你少走弯路!(收藏) ♂
村委会有权裁决土地承包纠纷吗?这点让你少走弯路!(收藏)
有网友说,他的邻居程某于年春天同丈夫孙某因感情不和而婚姻关系破裂,导致双方协议离婚。
双方书面协议规定:孙某(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书户名,也是原家庭户口),名下块承包地转由程某和随其生活三个女儿耕种管理,收益归耕种者所有。
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程序重新修改并签订了书面土地承包的合同,全家分地人员都在合同上按下手印。
年月孙某娶续妻王某,时隔个月,现任妻子王某开始争夺这块承包地的经营权,而女儿亲妈孙某不让种,因此双方发生纠纷。
村委会经调解无效后,便作出了从(前妻)孙某的块承包地给了后妻王某块地让其经营的裁定决定。前妻不服,将村委会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法院支持了前妻的诉求。
说法:根据《农村承包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处于发包方的地位,属于当事人一方,无权居中裁判。
说法:同法还明确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村委会在调处纠纷中要依法,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办理。根本无权裁定土地承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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