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一付,补充协议就到!土地使用权缩水年
最近福州的黄先生
去年在闽侯南屿镇
买了一个店面
合同约定不到一年
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
就将使用年限少了年
而且……
黄先生说,年月
他在闽侯县南屿镇
乌龙江南大道的祥禾公社
买了间店面
合同上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
是年月日
可今年月他又收到了
开发商福建中恒金置业有限公司
寄来的一份补充协议
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在"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写成了年月日
黄先生告诉记者
为了这间店面
他支付了多万元
钱交完了
开发商一纸补充协议
让黄先生购买店面的
土地使用年限减少了年
黄先生表示难以接受
黄先生觉得这是开发商
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上误导了他
他要解除这份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第六章的约定
要求开发商福建中恒金置业有限公司
按合同拟定的要求
以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支付利息
和百分一的全部房款价格
支付违约金
黄先生想要解除合同
还要求开发商福建中恒金置业有限公司
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款
李双阳律师告诉记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黄先生购买的店面为商业用地
其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只有年
可是去年月黄先生与开发商
福建中恒金置业有限公司签的合同中
关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这一条款
将期限约定到了年,足足有年!
律师认为
这个合同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因为它违反了
我国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律师还表示虽然条款无效
但并不代表合同无效
了解这个情况后
黄先生气愤不已
随后记者也和黄先生
一起来到了位于
闽侯县南屿镇的祥禾公社
找到了当时与黄先生
签署合同的销售顾问
对于黄先生的诉求
这名销售人员坚持一个观点:
"走司法程序,集团法务会和您对接"
记者发现
不仅是土地使用权期限
这一条款出现了笔误
就连这份要纠正合同笔误的补充协议
也依然有问题
在先前黄先生签的合同上
"预测建筑面积"是.平方米
而在补充协议上的"预测建筑面积"
则变成了.平方米
销售人员承认,这还是笔误
本应严谨的购房合同中
出现如此之多的笔误问题
黄先生感到不可思议
律师认为
尽管开发商
福建中恒金置业有限公司
起先签的购房合同中部分条款
因为所谓的笔误
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规
要和购房者签署补充协议
来修正自己的错误
但这依然不能消除
开发商存在合同违约的问题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 李双阳律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因为一方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达到合同解除的条件的。作为消费者而言,可以据此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退还相应的款项。并主张相应的一个解除合同之后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这里也要提醒消费者
购买房子或者其他物品时
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
对于此事进展
我们也会继续关注……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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