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民协议书写不慎 笔误酿成苦果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近日,如皋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协议纠纷案。因为笔误,元的建房劳务费变成了元。
年,原告刘某为被告杨某建造二层三间楼房,完工后杨某一直未给付建房款,多次催要之后,双方签订了结账协议。协议由刘某口述,同村的村民姚某代为书写,刘某和杨某均当场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然而待协议到期后,杨某还是未支付刘某这笔建房款。刘某诉至如皋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建房劳务费元。
庭审中,杨某辩称依据双方订立的协议,被告仅欠原告元。原告刘某称协议上面记载的欠款元,系代写人姚某的笔误,但未能在庭审中提供其他证据加以证实。
庭审结束后,原告刘某对于自己当时签订协议时的大意后悔不已。书写过程中的笔误酿成了苦果。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中,对协议中的重要事项的表述一定要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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