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被撤销
“土地和厂房解封后,之前撤资的合作方又重新回来洽谈项目开发了……”在近日的回访中,我了解到袁某的企业生产经营已重新步入正轨,心里很欣慰。
年,为了企业能向银行成功续贷,袁某竟同意与高利放贷人冯某、丁某以循环倒账方式“平掉”民间抵押贷款,结果掉进陷阱——冯某诱使袁某到法院与丁某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丁某凭司法确认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以致袁某名下甲公司的厂房、办公楼被法院查封。气愤的袁某选择了报警。
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将该案提请我院审查批捕后,我院刑事检察部门认为,因丁某申请执行的债权包含部分借款本金,事实不属于完全捏造,不能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冯某、丁某的刑事责任,并将审查结论予以告知。为避免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我院决定就该案开展民事检察监督。
在查证冯某与丁某、袁某以循环倒账的方式炮制出袁某欠丁某万元交易流水的事实后,该如何纠正这一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经检察官联席会议研讨,我们认为,冯某等人以循环倒账方式制造虚假流水,通过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的行为涉嫌伪造证据、虚假陈述,致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定。而该司法确认裁定书系适用特别程序作出,不适用再审程序,我们于是以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
今年月日,我们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案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法院审查后采纳了检察建议,于月日作出民事裁定,撤销了前述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检察机关精准监督,当事人的烦心事获得了有效解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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